发布时间:2023-04-26 01:39:54 | 笃行高考网
目前,西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普通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350分,汉族46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320分,汉族33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35分,汉族235分。
(二)理工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325分,汉族48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93分,汉族310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25分,汉族225分。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笃行高考网
该类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1。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224分,汉族235分;
专科:少数民族165分,汉族165分。
2。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205分,汉族217分;
专科:少数民族158分,汉族158分。
三、部队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文史类
本科:235分。
2。理工类
本科:233分。
1.所有考生一律在网上凭报名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考生应依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3.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梯度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各地(市)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4.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高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5.志愿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将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西藏微青年”公众号公布招生院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做到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信息全公开,志愿征集方式和时间等全公开。
目前,同学们和广大家长朋友们非常关注的2020年浙江高考分数线已经公布。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1.普通类
普通类 | 第一段 | 第二段 | 第三段 |
分数线 | 594 | 495 | 279 |
注:第三段投档录取完成后,未被录取的高考报名考生均可参加征求志愿。
2.艺术类第二批专业省统考各类别综合分分段线
类别 | 第一段 | 第二段 |
美术类 | 511 | 460 |
音乐类 | 468 | 404 |
舞蹈类 | 487 | 432 |
影视表演类 | 464 | 409 |
时装表演类 | 470 | 405 |
播音主持类 | 467 | 390 |
编导类 | 498 | 413 |
摄制类 | 492 | 409 |
注:(1)艺术类第一批中,教育部批准的可自主划线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文化分数线;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须不低于347分。
(2)如遇部分类别第一段录取后即已完成全部计划,则该类别不进行第二段志愿填报。
(3)第二段投档录取完成后,将根据各类别缺额计划和生源情况,分别决定是否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3.体育类综合分分段线
体育类 | 第一段 | 第二段 |
分数线 | 508 | 448 |
注:(1)如遇第一段录取后即已完成全部计划,则不进行第二段志愿填报。
(2)第二段投档录取完成后,将根据缺额计划和生源情况,决定是否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4.单独考试招生分数线
类别代码及名称 | 分数线 |
01 机械类 | 190 |
02 计算机类 | 227 |
03 文秘类 | 304 |
04 化工(环保)类 | 253 |
05 药学类 | 213 |
06 建筑类 | 186 |
07 烹饪类 | 293 |
08 旅游服务类 | 232 |
09 服装类 | 163 |
10 财会类 | 263 |
11 电子与电工类 | 223 |
12 商业类 | 196 |
13 外贸类 | 224 |
14 医学护理类 | 217 |
15 农艺类 | 208 |
161艺术类(工艺美术) | 278 |
162艺术类(影视表演) | 234 |
163艺术类(舞蹈) | 239 |
164艺术类(音乐) | 213 |
165艺术类(时装表演) | 287 |
171其它类(安全防范) | 177 |
172其它类(体育) | 336 |
174其它类(学前教育) | 285 |
175其它类(退役士兵) | 82 |
176其它类(汽车专业) | 172 |
注:单独考试招生平行志愿录取后,部分类别如需开展征求志愿,则相应类别未被录取的所有考生均可按规定参加填报。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