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6 20:23:56 | 笃行高考网
根据2014年教育部公布的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 中职学校 的专业课主要有15个专业类的近百个专业。它们是:
01 农林牧渔类:棉花加工与检验、现代林业技术 、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园林绿化 、木材加工、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农业与农村用水 、土地纠纷调解。 笃行高考网
02 资源环境类:地图制图与 地理信息系统 、矿山机电(金属矿方向)、矿井建设(金属矿方向)。
03 能源与新能源类: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
04 土木水利类: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 、工程造价、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 、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 、市政工程施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工程测量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
05 加工制造类:钢铁冶炼、金属压力加工、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焊接技术应用、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
06 石油化工类:化学工艺、工业分析与检验、化工机械与设备、化工仪表及自动化、精细化工、生物化工、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橡胶工艺。
07 轻纺食品类:纺织技术及营销、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
08 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船舶驾驶、船舶水手与机工。
09 信息技术类: 计算机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计算机网络技术 、网站建设与管理、 软件与信息服务 、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速录、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
10 医药卫生类:护理、助产、农村医学、药剂、制药技术、制药设备维修。
11 公共管理 与服务类:办公室 文员 、文秘、公关礼仪、物业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12 财经商贸类:连锁经营与管理、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国际商务 、物流服务与管理、房地产营销与管理。
13 旅游服务类: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景区服务与管理专业。
免学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根据“中央政策引导、地方统筹安排、积极稳妥起步、逐步推进实施”的原则,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其他地区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以下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生的5%确定。中央财政参照上述比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各地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行政区域内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
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类专业。
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的补助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获取的收入来解决,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具体办法是:第一、二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由财政按免除的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第三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对涉农专业和经认定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其他专业,由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学校顶岗实习补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省(市)确定。免学费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今年秋季学期前已出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的省(区、市),免费标准和免费范围高于本《意见》要求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低于本《意见》要求的,应逐步调整,到明年秋季学期开学时要达到本《意见》的要求。尚未实施免费政策的省(区、市),要抓紧组织实施,今年财政确有困难的地方,可视自身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资金,但从明年秋季学期开始,要按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对未按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的,财政部将核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各地要将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1年春季学期两个学年的免学费工作方案,于今年年底前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要在总结2009学年中职免学费工作的基础上,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进一步推进中职免学费工作进行研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